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0-03-04 16:02:54
河南省体育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自然资源厅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统计局:
现将《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我省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2019年10月23日
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是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的必然要求,对于增强人民体质、激发大众消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不断推动我省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实现健身休闲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围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国家战略,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坚持转变职能、优化环境,坚持分类推进、融合发展,坚持重点突破、力求实效,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身休闲需求,助力体育强省和健康中原建设,为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健身休闲产业体系,产品更加丰富,服务逐步规范,健身休闲环境不断优化,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18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健身休闲体系
1.普及日常健身。推广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徒步、登山、骑行、棋牌、钓鱼、体育舞蹈、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引导多方参与,保障公共服务供给。
2.发展户外运动。充分利用和发挥“三山两河” (“三山”即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两河”即黄河、淮河)及大运河河南段为代表的山水资源优势,大力推广山地户外、水上、航空、冰雪、汽车摩托车等运动项目,研究制定专项规划,支持具有消费引领性的健身休闲项目发展。
——山地户外运动。大力发展登山、徒步、骑行、拓展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积极推广露营、攀岩、定向和极限运动等新兴户外健身休闲项目。推动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体系建设,建成大别山·信阳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新乡万仙山攀岩基地、洛阳万安山登山健身步道等一批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打造以 “三山同登”群众登山健身大会、环中原自行车公开赛、信阳全国自行车公开赛、洛阳嶕峣山国际自行车赛等为重点的品牌赛事,形成顶级赛事引领、专业赛事推动、业余赛事普及的赛事层级体系。加强户外运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山地户外运动安全和应急救援体系。
——水上运动。依托湖泊、河道等水域资源,广泛开展漂流、龙舟、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潜水、划水等水上运动项目。加强公共船艇码头和航道等水上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在保障防洪安全、保护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信阳南湾湖和出山店水库、洛阳宜阳县洛河、平顶山舞钢市石漫滩水库、驻马店薄山湖水库赛艇和皮划艇运动基地,郑州东区龙湖和龙子湖综合性水上运动基地,西峡县老灌河、鲁山县尧山、商城县西河景区、卢氏县豫西大峡谷和洛阳恐龙谷、莲花山、栾川大峡谷等漂流休闲基地。支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濮阳、南阳、周口、信阳、漯河等地开展传统龙舟赛事活动,以“艇进中原”赛艇皮划艇比赛、三门峡横渡母亲河活动以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周口等地的龙舟比赛等赛事活动为重点,打造河南特色水上运动品牌。
——航空运动。积极发展航空模型、跳伞、动力伞、热气球、滑翔伞、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等航空运动项目,鼓励通航机场和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航空运动项目,加快航空飞行营地和航空运动俱乐部建设。支持安阳“航空运动之都”建设,打造集航空运动、航空旅游、通航教育培训、通航飞行器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航空体育产业基地,将林滤山建成国际一流的滑翔伞基地。打造安阳国际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郑州上街航展、洛阳万安山飞行文化体育旅游节等航空运动节会品牌。
——冰雪运动。以国家举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加强滑雪、滑冰、冰球、冰壶等冰雪运动项目的推广,提升冰雪产业发展水平。以豫北太行山和豫西伏牛山为核心,充分利用气候和山地条件建设一批国内一流的冰雪运动场地。鼓励大中城市建设室内冰上运动场馆和人造冰雪场地设施,普及冰雪运动。
——汽车摩托车运动。积极支持引导各地依托景区景点、山水林田生态区、户外运动区、乡村旅游区、休闲农业区等,推动汽车露营地和中小型赛车场地建设,打造以郑州为中心的沿公路交通干道的米字型自驾路线和营地网络。鼓励各地利用汽车摩托车营地设施和自然人文特色资源,举办拉力赛、越野赛、集结赛等赛事,组织家庭露营、青少年营地、主题自驾等特色活动。
3.发展特色运动。推动极限运动、电子竞技、击剑、马术、射箭等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培育相关专业培训市场,加强对相关体育创意活动的扶持,鼓励举办以时尚运动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鼓励发展龙舟、舞龙、舞狮、空竹、鞭陀等民族民间健身休闲项目,传承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发挥我省少林武术、温县太极拳、漯河市和周口市心意六合拳等传统武术资源优势,发掘传统武术的健身、养生、文化等价值,大力发展武术培训、武术展演、武术旅游、武术文化、武术养生等武术健身休闲业态,持续办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等品牌赛事。
4.促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支持和引导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机构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促进健身休闲产业与大健康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体医结合”,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和国民体质监测服务,普及运动处方,积极推广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运动健康服务,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促进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健康、农业、林业、水利、通用航空、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健身休闲综合体项目建设,实现体育、养生、度假、旅游、医疗保健、游学等有机结合。
5.提高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健身休闲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和传播手段相结合,鼓励开发和应用健康网站、公众号和手机应用程序(APP),通过互联网将健身人群、场馆设施、专家教练、赛事活动、体质监测、运动康复、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等各类资源链接和整合在一起,打造河南“智慧体育”平台,培育健身休闲新业态,促进创业创新。
(二)培育健身休闲市场
1.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健身休闲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实现垂直、细分、专业发展,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运动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上市,加大债券市场对健身休闲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抵质押品登记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对健身休闲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
2.鼓励创业创新。加强退役运动员转型和创业培训,鼓励退役运动员发挥专业特长,投身健身休闲产业,利用省大众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创业项目进行扶持。建设体育产业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帮助企业、高校、金融机构有效对接。鼓励各省辖市建立体育产业孵化平台,为健身休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持。
3.壮大体育类社会组织。支持体育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对在城乡社区开展健身休闲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发挥体育类社会组织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和布局
1.加快健身休闲服务业发展。优化健身休闲服务业、器材装备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服务业比重,培育和引进一批优秀健身休闲企业和俱乐部,打造健身品牌。结合各级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以健身休闲服务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和项目。
2.提升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和加工制造水平。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接健身休闲个性化需求,针对不同人群研发和生产多样化、适应性强的健身休闲器材装备。鼓励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等新产品研发和推广。结合传统制造业去产能,引导企业进军健身休闲装备制造领域。支持企业、用户单位、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组建跨行业产业联盟,鼓励健身休闲器材装备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延伸发展,形成全产业链优势。支持企业创建和培育自主品牌,提升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的附加值和软实力。鼓励企业与各级各类运动项目协会等体育组织开展合作,通过赛事营销等模式,提高品牌知名度。
3.打造地区特色产业。组织开展山水运动资源调查、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调查,摸清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自然、人文基础条件。鼓励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积极推进资源相近、产业互补、供需对接的区域联动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健身休闲集聚区和产业带。支持郑州、洛阳等城市发展体育健身培训和竞赛表演业,发展体育产业总部经济。持续推进登封市、商丘市梁园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云台山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重点建设豫西伏牛山、豫北南太行山、豫南环大别山和泛淮河、豫东沿黄河(故道)、沿大运河健身休闲产业带。
(四)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1.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等标准规范有关配套建设健身设施的要求,科学规划健身休闲项目的空间布局,适当增加健身休闲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配建比例,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社区健身休闲设施,形成城市15分钟健身圈。鼓励健身休闲设施与住宅、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开发,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
2.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结合智慧城市、绿色出行,在大中城市规划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体系,形成城市步道路网和自行车路网。研究建设省内城市间衔接步道和自行车道网络。充分利用水、陆、空资源,规划建设一批登山健身步道、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鼓励和引导城市居住区、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培育一批体育特征鲜明、文化气息浓厚、产业集聚融合、生态环境良好、惠及人民健康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3.盘活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通过管办分离、公建民营等模式,推行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商业运作,满足多层次健身消费需求。
(五)改善健身休闲消费环境
1.挖掘消费潜力。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激发大众健身消费需求。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业余运动等级标准、业余赛事等级标准,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推动体育部门、社会组织、专业体育培训机构等与各类学校合作,提供专业支持,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
2.完善消费政策。鼓励健身休闲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试点发行健身休闲联名银行卡,实施特惠商户折扣。支持各地区创新健身休闲消费引导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推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相关责任保险发展。
3.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鼓励发展网络视听新媒体、手机应用程序(APP)等体育传媒新业态,促进消费者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提升消费体验。
三、保障措施
(一)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削减健身休闲活动相关审批事项,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促进空域水域开放。推进体育行业协会改革,发挥各类体育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大型赛事活动事前事中安全监管,完善相关安保服务标准,促进安保社会化。完善政务发布平台、信息交互平台、展览展示平台、资源交易平台。
(二)优化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
积极引导健身休闲产业用地控制规模、科学选址,并将相关用地纳入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要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以单独组卷申报。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等土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三)完善财税价格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结合实际需要对健身休闲产业予以必要支持。发挥体育产业投资基金作用,示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产业。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采取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身休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参与赛事运作和场馆运营。运用彩票公益金对健身休闲相关项目给予必要资助。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健身休闲产业项目的建设。全面落实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按规定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各类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相应的工商业价格标准执行。
(四)加强人才保障
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办健身休闲类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经营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场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引领作用。加强体育产业智库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健身休闲人才培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体育、发展改革、旅游等多部门合作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分析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落实惠及健身休闲产业的文化、旅游等相关政策。各地要把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编制健身休闲发展专项规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能,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将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建设体育强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重要内容,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要加强统计监测,以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为基础,完善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健身休闲产业监测机制。
(六)强化督查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